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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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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川南在线 更新日期:2020/1/9 16:29:38 | |||||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,要求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。(2020年1月9日人民日报) 明确时间表,编制完成公开事项标准目录。《意见》要求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,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。其实政务公开一事提了很多年,但时至今日也没有统一国家标准,就政务公开内容而言,到底要公开些什么没有统一的目录,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意见》应该说对政务公开的统一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,不仅仅要对目录进行公开,还要对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,明显增强公开的透明度,保障了群众的知晓权、监督权。法定政务公开事项,各单位编制权力目录务必依照法律、规章条款,明确权利与义务方得人心。 明确路线图,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。《意见》要求于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,这就要求服务群众贴心到位。过去有的单位简单地对办理事项上墙就算政务公开,但如何办理、在哪里办、要什么材料等均没有对外公布,就造成很多群众来回跑了办不成,当下正在推进的“最多跑一趟”“零证明”等均旨在落实好群众跑“冤枉路”。如果基层单位均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政务服务公示公开、敢于接受群众监督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群众办事简便、政务服务省力。编制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必将对群众办事省不少心。 明确任务书,推进完善政务公开配套措施。《意见》要求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、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、健全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机制等,除了在公开内容、公开方法外,同步加强对公开平台、公众参与等措施,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,有利于全民参与机制建设,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。当前部分地区的政务公开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,对有些应该公开事项“避而不谈”,对一些无关紧要的“高谈阔论”,特别财务公开上大多给人以“朦胧感”。作为党政机关的政务公开,应该怀公仆为民公心才能做到胸中无畏,敢于“亮底”接受群众监督。配套措施的完善必然会有效避免种种不良现象发生,相信未来几年后政务公开一定会标准化规范化。(包国强: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司法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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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成欣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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